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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心理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营造和谐友爱、向上向善的校园心理健康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积极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育人合力,提升心理育人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育启心程·青春绽芳华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月

三、活动安排

(一)校级开展系列精品活动

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牵头,各学院申请承办,经评选后,围绕“培德润心、启智慧心、健体强心、尚美舒心、劳作健心”,组织开展20天幸福日历、“世界赠与我的”摄影大赛、心晴朗·乐成长--团体辅导、心理嘉年华等活动,详见附件。

(二)学院开展特色主题活动

各学院结合本年度心理文化节主题和学院实际,由各二级心理辅导站自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彰显学院特色,吸引学生广泛参与。活动方案报心理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同时,要结合心理测评、危机排查等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宿舍走访等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活动。

(三)班级开展全员普及活动

各班级要结合校、院活动安排及班级实际,开展心理班会、户外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覆盖全体学生,增强互助氛围,筑牢安全防线。班级活动方案报二级心理辅导站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开展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从学院领导的重视参与情况、校级活动承办情况、校级活动参与度与获奖情况、院班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等方面衡量各学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成效,评选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表彰。评选规则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从“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和“保障学生心理安全”的维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高质量发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学院要广泛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积极倡导健康心理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营造积极、健康、幸福、友爱的校园心理健康文化氛围。能纳入十星级文明班集体、文明寝室、五四红旗团支部、年度考核等评先评优的,要优先纳入、坚决落实。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学院、各班级要以全媒体、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活动,在学院、班级营造“关注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力争达到“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拥有健康心理”的目标。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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