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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2024-1学期全体学生(不含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全面、科学地掌握我校全体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帮扶与危机干预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本月开展全体学生(不含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员施测、科学预警、呵护成长

二、组织实施

由心理中心统筹、各学院心理专干和班级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各宿舍心情联络员深入班级、宿舍做好学生心理普查的指导、宣传和动员工作。具体组织和安排工作由心理中心、各学院负责。

三、普查对象

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包含所有专升本、技能型学生);全校研究生。

四、普查时间

2023年9月8日(周五)至9月17日(周日)

2023年9月17日24:00停止网络测评。

五、普查方式

以班级(实习点)为单位,利用班会时间,集中组织,团体施测,统一手机在线网络测试

六、普查安排

1、2023年9月8日-9月17日,学生登录湖北医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参与问卷测评,辅导员及心理专干登录系统查看学生完成进度,督促学生完成测评;

2、2023年9月18日-9月19日,统计普查结果;

3、2023年9月20日-9月21日,分学院反馈心理普查结果;

4、2023年9月21日-10月10日,学院开展预警学生访谈工作;

5、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中心接受学院预约访谈,并按照实际情况安排访谈,反馈结果;

6、2023年9月-10月,中心撰写心理普查分析报告。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了解普查的重要意义,确保学生如实作答;

2、测评期间,请各学院学办主任、心理专干老师或班级辅导员精心做好组织工作,告知学生准备好可以上网的手机,尽量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会时间集体测评,保证全员覆盖;

3、各学院学办主任或心理专干老师可挑选几张照片以班级命名照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1486754394@qq.com进行存档;

4、原则上中心不开放测评报告,但若有同学需要查询自己的测评报告,中心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可向中心预约报告反馈。

5、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各学院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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