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简介  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  心理测评  心理自助  心海漫游  团队介绍  心情留言  心灵SPA 
 
     
· “未”爱而行   护航“未”来——十堰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诚挚为您服务!    2024/09/20      · 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2024/09/06      · 关于开展“新生活·心开始”新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通知    2024/09/04      · 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全体学生(不含2024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2024/08/29      ·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2024/03/07
 
 

 
当前位置: 首页>>中心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24级班级:

为及时掌握2024级新生心理健康动态,科学、精准、有效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已启动2024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4级全体学生(包括2024级本科新生,2024级专升本学生,2024级研究生、留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4年9月9日(周一)至9月15日(周日),2024年9月15日24:00关闭测评问卷。

三、测评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班会时间,集中组织,团体施测。

测评方式:学生手机或电脑登录网址:http://xlzx.hbmu.edu.cn/user/login.do,点击统一身份认证(或企业微信“智慧湖医药”→一站式学生服务→心理健康),登陆后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心理测评”完成问卷并提交。

请各学院心理专干及时为2024级带班辅导员开启相应的班级权限(提示:药护班级在“药护(国际)学院”中找)。各学院辅导员及心理专干及时登陆系统(方法同上)查看学生完成情况,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测评。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测评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了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学生如实作答;

2、精心组织。各新生班级辅导员要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会时间或自定时间集体测评,确保全体参与,不落一人;

3、遵循伦理。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敬业楼二楼(校医保中心二楼、靠近基础医学院杏苑花园) 咨询热线:0719-8892105
QQ咨询:2227536801 邮编:442000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你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