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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心理文化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心理中心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增强心理健康素质,大力营造和谐友爱、向上向善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育并举润心田·沐浴阳光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5月

三、活动安排

(一)校级开展系列精品活动

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牵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级精品活动,以心理健康工作骨干力量、心理关注对象、心理健康活跃群体等为对象,开展系列讲座、21天“蝶变”心理素质训练营、心理主题班会大赛、心理健康科普作品创作大赛、心晴朗·乐成长--团体辅导、心理嘉年华等活动,详见附件。

(二)学院开展特色活动

各学院结合实际,由各二级心理辅导站自行组织开展具有本学院特色的、学生广泛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覆盖面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的30%,可根据情况授予参与学生二课学分0.1分,获奖学生据实授予二课学分,但获奖比例不得高于参与学生数的30%,活动方案报心理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同时,要结合心理测评、危机排查等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宿舍走访等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活动。

(三)班级开展普及活动

各班级要结合校、院活动安排及班级实际,开展覆盖全员的心理班会、户外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覆盖面不得少于本班级学生的90%,可根据情况授予参与学生二课学分0.1分,获奖学生据实授予二课学分,但获奖比例不得高于参与学生数的30%。班级活动方案报二级心理辅导站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开展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从学院领导的重视参与情况、校级活动参与度与获奖情况、学院和班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学生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各学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成效,评选心理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表彰。评选规则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从“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和“保障学生心理安全”的维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高质量发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学院要广泛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进一步增强学生积极心理健康素质,塑造积极心态,引导学生学会珍爱生命、珍惜美好生活。能纳入十星级文明班集体、文明寝室、五四红旗团支部、辅导员专项奖励、年度考核等评先评优的,要优先纳入、坚决落实。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学院、各班级要以全媒体、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活动,在学院、班级营造“关注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力争达到“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拥有健康心理”的目标。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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