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级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1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心理育人中的“自助-助人-互助”作用,现在各二级学院成立朋辈心理互助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背景与意义

心理健康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素养之一,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当前,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日益增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在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旨在依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和校级朋辈心理互助团的指导,结合各学院特色与实际,打造一支“懂心理、有温度、善助人”的“育心”学生骨干队伍,将心理健康服务下沉至学院、班级、宿舍,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各层级网络功能。

二、组织架构与职能

(一)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

在学院层面,以整合现有心理健康学生骨干(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院学生会心理部成员)或补充选拔的形式,成立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总人数不超过20人,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设立活动部、宣传部、培训部等部门及部分负责人。学院心理专干任指导老师,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在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专干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积极的心理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自助-互助-助人”的人文关怀氛围;

2.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配合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与预警;

3.管理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情联络员队伍,通过培训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提升学院心理健康学生骨干能力素质,指导学院心理健康学生骨干的工作;

4.积极参与、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朋辈心理互助团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学院工作情况。

(二)班级朋辈互助小组

在班级层面,设男女心理委员各一名,各宿舍设宿舍心情联络员一名,根据班级人数或者宿舍数成立班级朋辈互助小组若干,各小组设组长一名,形成“宿舍(宿舍心情联络员)--班级互助小组(组长)--班级(心理委员)”网格化管理模式,化小单元织密朋辈互助网络。班级朋辈互助小组在班级辅导员、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班级朋辈互助小组的主要职能是:

1.互相了解成员学习、生活情况,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及时发现小组成员心理困惑或者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

2.根据小组成员发展和心理需要,开展学习研讨、生活经验分享等团体活动,增强小组成员情感交流;

3.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心理危机排查与预警,协助心理委员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帮扶、关注工作。

三、成员选拔与管理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心为同学服务;

2.对心理学知识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共情能力;

3.遵守保密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意识;

4.原则上,各学院低年级班级心理委员自动成为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成员,其他成员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拔。

(二)选拔程序

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自行组织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的面试和考察,各班级自行组织朋辈互助小组的面试和考察。各学院选拔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0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刘媛媛处。附件1-XX学院心理朋辈互助团与朋辈互助小组名单.xlsx

(三)考核激励

1.比照院学生会、院青协等院级学生组织,各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成员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序列,在综合测评、评优评先中予以适当加分或优先考虑;各班级朋辈互助小组组长在评优评先中予以适当优先考虑。

2.各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每学年评选“优秀心理健康学生骨干”,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后,给予表彰奖励;各学院可组织各班级评选优秀朋辈互助小组组长,可由学院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根据学院、班级学生心理骨干组织结构和运行现状,精心组建,将对心理学感兴趣、愿意为同学做好心理服务的学生吸纳进组织。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学院朋辈心理互助团要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朋辈心理互助团、各班级保持密切沟通,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学生朋辈“自助-助人-互助”的良好作用。

3.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全体学生心理骨干须严格遵守心理工作伦理,保护同学隐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和辅导员要加强指导,促进班级和学院组织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实效。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