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6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发展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请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选派本学院12级新生心理委员,并将心理委员名单(见附表,另请指定一名学生为本学院新生心理委员联络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1日前发至邮箱540425947@qq.com。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与推荐

原则上每班设心理委员两名(男女各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1、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奉献意识;

4、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5、不可由班长或团支书兼任;

6、学生自愿报名或推荐以及辅导员评定等方式最终确定人选。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

1、心理委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

2、心理委员负责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3、维护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即时反馈;

4、探索提高本班学生心理素质的途径和方法,探索朋辈辅导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5、参加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咨询助理等专业培训。

三、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

1、定期报告。每月撰写报送“班级学生心理晴雨表”,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等多个维度对本班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报告;每月召开一次院系会议,交流探讨;

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辅导员、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报告;

3、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心影赏析、素质拓展等。

4、结合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

5、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活动。

请12级新生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发动,按照上述规章选拨优秀同学担任心理委员,构建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与工作网络。

心理委员培训将于10月下旬启动,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扶长青

联系电话:8892105

联系地址:汇德D栋四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特此通知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9月25日

附表:

学院

班级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短号)

辅导员

备注